被告人趙某某、劉某等人作為運輸公司的司機或押運員團伙作案,不到兩年時間內,在用油罐車運油的過程中盜取柴油900余噸,作案次數千余次,非法牟利600余萬元。該案作案時間集中,涉及范圍廣,參與人數多,作案頻次高,隱蔽性強,涉案金額巨大,被公安部列為專案。
據悉,涉案人員均為濟南某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司機及押運員。鐵路某石油產品銷售有限公司下設配送站及由其管理的油庫,主要負責為濟南、淄博、聊城、菏澤、臨沂等地區鐵路部門供應成品油,因其沒有危險品運輸資質,2019年9月,與濟南某危險品運輸公司簽訂運輸服務協議,合同約定由運輸公司提供車輛、司機,根據鐵路石油銷售公司的安排,負責將油品運輸至指定地點并負責油品的裝卸工作。鐵路石油銷售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負責統計鐵路用油部門的用油計劃,并將其發布在運輸公司司機工作微信群中,司機在微信群里接受任務后與同車押運員一起,攜帶柴油配送交接單駕駛油罐車前往油庫加油,后開車到鐵路各用油單位指定的地點送油。在鐵路各用油單位職工的監督下,根據交接單上的需求油量,司機進行卸油,給用油的機械車輛完成加油后,再由鐵路用油單位職工在配送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加油的量,并對油罐車油表進行拍照記錄。正是這個復雜的運輸過程,給了運輸公司職員盜竊柴油的機會。
運輸司機在卸油過程中,存在多種竊取柴油方式,如油管回流、循環加油及注氣加油,另有站段監督加油的職工與司機勾結,共同造假加油升數,實現其盜取柴油目的。偷油賊本以為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占“便宜”,卻不知終將因自己的貪念付出牢獄的代價。
2021年8月,濟南鐵路公安處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盜取油罐車內運載的柴油。民警立即立案偵查,經多日排摸調查,鎖定油罐車司機及押運員為嫌疑人,并牽出一眾盜竊柴油的犯罪團伙,于2021年12月7日至12月28日將大部分被告人陸續抓獲歸案,剩余被告人主動投案。據被告人畢某某、趙某某等人交代,其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擔任涉案運輸公司司機期間,與同車押運員一起,利用多種手段,多次竊取柴油,并將竊取的柴油以低價賣出的方式,從中牟利。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21名被告人在給中國鐵路某集團有限公司某站段、物流園等單位運送柴油過程中,多次通過循環加油、加氣、油管回流等方式秘密竊取柴油,同時,被告人畢某某、劉某等六人利用中國鐵路某集團有限公司職工的職務便利,通過多簽柴油升數的方式竊取柴油千余次。后上述被告人將所獲柴油銷贓于李某某、韓某、秦某某等處,被盜柴油共計價值人民幣600余萬元,涉案金額相當巨大。
目前,國內油價居高不下,對于潛伏在暗處的偷油賊來說,油庫就宛如一座座金山,是巨大的誘惑,也是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因此偷油賊們不斷采取多種手段盜取柴油。柴油被盜,不僅嚴重影響了企業安全發展,也擾亂了社會正常秩序,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本案系濟南鐵路運輸法院建院以來受理的涉案筆數最多的一起盜竊案件。因案情疑難、復雜,證據繁多,涉案事實達1000多筆,僅案卷就達60余冊。法院對此高度重視,成立專案小組,除法官外,10余名法官助理及書記員參與到對該案案件事實的查證中,對1000多筆事實先后多次梳理,確保事實認定準確,判決結果嚴謹,說理充分透徹。
經緊密籌備,對被告人的提審、庭前會議均有條不紊地進行,并克服疫情帶來的不便因素,集中四天完成了對案件的開庭審理。11月23日,法院對該案進行宣判。
偷油賊盜取柴油的行徑,給鐵路企業帶來了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等待其的只有冰冷的鐵窗和懺悔的淚水。
法官提醒
石油運輸公司最頭疼的事情之一就是自己的司機竊取柴油,油罐車司機“油耗子”偷油現象頻繁出現,尤其是運輸公司自己聘用的司機偷油問題極難防范,會使企業利益受到巨額損失。為了防范油罐車司機偷油,除了掌握常見的偷油方式,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予以防范,經營管理者更要增強法律意識,強化普法宣傳,以安全培訓教育為主題經常性開展法律宣講,防微杜漸;并建立長效預防機制,設立投訴舉報專線,與公安經偵部門聯合常態化開展打擊偷盜油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