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李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買官;違規將個人費用由其他單位支付;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款,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